各单位:
为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主动适应河南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郑州华信学院2013-2017年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新增专业调研论证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的原则意见
1.各单位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申报新专业。
2.新增专业申报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通过增设新专业促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努力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3.应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要充分论证新增专业的生源和就业前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就业形势,科学调整设置专业。
二、新增专业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有详细的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根据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职业分析,确定其具体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质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
3.申报专业已有较好基础,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一定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践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4.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评价和监控等相关制度。
三、新增专业申报程序
(一)社会需求调研
拟新增专业院(系部)应成立新专业筹备工作小组,赴开设同类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调研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
(二)专家咨询和论证
在对拟增专业的进行国家发展需求、区域经济需求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专门论证会议,对拟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三)提交申报材料
各单位在5月15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具备条件及专业特色;
2.新设专业建设规划;
3.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
5.其它补充说明材料。
(四)学校评审
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新专业设置进行审议。
(五)网站公示
凡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设置的专业,将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相关院系需按教育部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教务处将会同院(系)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指定网站,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六)审核上报
公示期满后,学校教务处会同院(系)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报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并于当年9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四、其它
增设专业方向和调整专业的工作要求和程序同上。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2.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 (试行)
3. 2013年度经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 河南省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
(附件请通过学校OA系统下载)
教务处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