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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劳动节假期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第33号)

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0-04-28 已有人浏览

各单位:

学生返校复学在即,疫情防控依然是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杜绝疫情进入校园,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劳动节假期的有关要求,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期间,教职员工应居家或在目前居住地市域范围内活动,坚持“非必须、不外出”。全体教职员工自4月28日起,原则上不允许离开郑州,尤其是不到疫情严重地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郑州的,请提前一天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中层正职干部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其他人员向主管校领导请假。返回居住地后,应自觉居家隔离14天。

2.全体学生自4月28日起,原则不得离开现居住地,确因特殊原因离开的,要提前报备,学生组要及时跟踪监测;全体学生未接到学校返校复学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

3.全体师生员工要继续保持警惕,提高警觉,少出门、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避免接触外来人员。

4.学校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全面掌握外出师生员工的行程信息和身体状况;经批准外出的师生员工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安排、健康状况等信息,每日按要求填报疫情摸排信息,认真记录行程。

5.各单位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广大师生员工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各项要求,为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减压。如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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