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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部分行政(教辅)人员返岗的通知(第32号)

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0-04-14 已有人浏览

各单位: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总体安排,从2020年4月14日起,全校各单位逐步恢复上班状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市外教职员工有序返郑

1.4月15日前,行管教辅人员及院(部)行政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全部返郑,返校返岗时需带足自用口罩;有教学任务的行政(教辅)人员继续线上教学,暂缓返郑返校;有科研任务的教师确需到实验室工作的,可以按程序申请返郑返校。学校在境外人员继续按《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境外入郑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2.行政(教辅)人员返岗分期分批进行,在郑及周边人员定于4月14日正式返岗上班;郑州地区以外人员须在当地开具健康证明,并于4月15日前返郑返校。

3.行政(教辅)人员返岗后,要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整体工作安排,积极参加领导小组安排的疫情防控演练。

二、严格返郑返校审批

1.综合协调组要提前协调好返郑返校人员校园出入、教师公寓入住、打卡签到、到岗办公、参加会议等有关事宜。

2.教师教学组要做好返郑人员统计,通知返郑人员做好返程途中及到郑后的防疫工作,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准备返郑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26号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返郑人员申请表》。同时,填写《辖区高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提前返校审批表》(附件),经批准后,方可返郑。

三、做好返郑返校人员隔离安排

1.按照《郑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郑教疫防办[2020]29号)文件要求,返郑人员返校前要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在郑有校外住房的人员居家隔离,在教师公寓居住的,原则上在各自公寓内隔离。

2.防疫事务保障组要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教师教学组牵头,医务组和各单位配合,做好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隔离期满,按照程序解除隔离。教师教学组做好隔离人员过程材料整理,报综合协调组归档备查。

3.解除隔离的行政(教辅)人员以部门为单位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请示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岗工作。

四、恢复机关办公功能

1.4月14日开始,行政(教辅)人员逐步恢复正常办公,避免人员聚集,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做好自身防护。

2.行政(教辅)人员返岗后,要按照日常考勤进行签到签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冬令时)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40,如执行夏令时另行通知。

五、有序开启实验室

1.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逐步开启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向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向实验设备处备案后,实验室负责人按照程序逐级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2.实验室开启前要做好安全排查和消毒工作,工作人员仅为教职员工。

3.实验室负责人对防疫措施把关并对防疫安全结果负责。

六、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差

1.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差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必要性和防护安全性进行把关后,按照程序逐级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2.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出差的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属地防疫程序。

七、严格安全管理

1.严格校门管理。要严格落实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的要求。教职员工进出校园必须扫码,由安全保卫组审核备案名单后方可出入。

2.严格办公场所进出管理。各单位要做好办公场所出入口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验证等工作。

3.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到岗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和安检工作,保持办公区域通风及清洁卫生。

八、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逐步恢复上班状态。

2.对师生健康状况、安全稳定情况等要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

3.湖北籍、近期有湖北旅居史和近期境外归国或与境外归国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暂缓返郑返校。

4.若发现教职工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应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由校医院按照学校发热处置流程科学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辖区高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提前返校审批表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



附件

辖区高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提前返校审批表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相关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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