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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中层以上干部返岗的通知(第31号)

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0-03-31 已有人浏览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尽快组织人员返岗进一步加强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11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中层以上干部返郑返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郑中层以上干部定于4月7日正式返岗上班;郑州地区以外中层以上干部须在当地开具健康证明,并于4月7日前返郑返校。

2.综合协调组要提前协调好返郑返校中层以上干部校园出入、教师公寓入住、打卡签到、到岗办公、参加会议等有关事宜。

3.教师教学组要做好返郑人员统计,通知返郑人员做好返程途中及到郑后的防疫工作,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准备返郑的中层干部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领导小组下发的26号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返郑人员申请表》。同时,填写《辖区高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提前返校审批表》(附件),经批准后,方可返郑。

5.按照《郑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郑教疫防办[2020]29号)文件要求,返郑中层以上干部返校前要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在郑有校外住房的中层以上干部居家隔离,在教师公寓及医养中心居住的,原则上在各自公寓内隔离。

6.防疫事务保障组要提前与医养中心对接好,确保返郑返岗中层以上干部能顺利入住;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教师教学组牵头、医务组和各单位配合,做好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隔离期满,按照程序解除隔离。教师教学组做好隔离人员过程材料,报综合协调组归档备查。

7.解除隔离的中层以上干部以部门为单位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请示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岗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辖区高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提前返校审批表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代章)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辖区高校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提前返校审批表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相关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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