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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孟等同志在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讲话

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4-03-25 已有人浏览

                                             教监〔2014〕194号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朱清孟等同志在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同志,教育厅巡视员李功勋同志,教育厅副厅长任锋同志在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
  附件:1.朱清孟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李功勋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任锋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1日
  

附件1
  

朱清孟同志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3月18日)  

同志们:
  刚才李功勋同志、任锋同志分别对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部署。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借此机会,我就切实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三点,供同志们工作中参考。
  一、要进一步强化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高度决定重视的程度。第一要明确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指出,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九届省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始终高悬反腐利剑,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前不久,教育部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也强调要“纠正纪律松弛问题、治理违规招生问题、查处贪污挪用科研经费问题、强化教育经费监管问题、治理师德师风问题”等。第二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春节前,省纪委尹晋华书记在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报送的《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总结》的批示中,在肯定“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得很有章法,很有效果”的同时,特别指出“教育系统廉政建设社会关注,影响面很大,要持续地抓,有针对性地抓,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袁贵仁部长在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也强调指出,“教育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负面影响远超出腐败本身,严重损坏教育形象,严重破坏立德树人环境,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要求,是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要求,是保持教育系统干部清正、教工清廉、教风清明,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迫切要求。要切实增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加强领导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都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各高校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育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第二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这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政治责任,自身建设至关重要。要加强思想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讲规矩、讲程序,严禁搞人身依附,严禁把分管工作变成“私人领地”;班子成员要自觉地服从集体决定,提高工作执行力,力戒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要严肃党内生活,抓住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用好党的自身建设的“四大法宝”,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使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起来、严肃起来。第三要带好队伍。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正确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内心深处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真诚关心爱护干部的情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要敢于管理、从严管理。我们对党员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了,就会有效的维护党的形象,同时也会有效地防止更多干部步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对违犯党的纪律的现象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害了干部、误了大事。要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更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第四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就是要管好自己。“子帅以正、熟敢不正?”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都是一面旗帜,必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又崇尚高洁、坚守崇高的价值追求。
  三、要关心支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第一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职。全省教育系统的各级党委(党组)要大力支持他们认真履职,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第二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单位党组织都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交流和使用,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第三,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守护者,承担着光荣的责任和使命,打铁还需自身硬。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践行“正人先正己”的理念,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实际行动树立起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附件2
  

李功勋同志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3月18日
  

同志们:
  我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委托,总结201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4年的工作任务。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省各项教育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也是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河南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教风学风进一步好转,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突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重视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纪律观念,自觉服从和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教育重点改革项目、综合改革试点、重要合作项目、重大工作举措、重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义务教育资助体系,保障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加强内部审计和专项资金监管,严格防范财务风险。深化高校“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工作,连续3年对两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召开工作推进会,促进高校依法办学、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3个文件,对10所高校2011年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招生执法监察,努力实现“平安高考”和“阳光招生”。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管理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评奖评审、干部选拔、工程建设等活动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若干意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全省教育系统狠抓领导班子和机关作风建设,态度坚决,措施具体管用,效果明显。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精简会议简报文件,改进调研方式,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转变学风会风文风。厅机关会议公文审批进一步规范,评比检查过多和文山会海现象明显减少,“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完善。2013年会议数量比上年减少15%,省教育厅豫教文件同比下降27%,厅办发文下降32%,信息减少47.7%,“三公”经费减少11%,办公用房全部按标准清理到位。驻厅纪检组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厅党组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加强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厅机关制定了《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和评议工作,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各高校、各市县教育局也都制定了具体规定并狠抓落实,基本刹住了“四风”泛滥的问题。
  (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去年7月份以来,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厅党组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照焦裕禄等先进典型找差距,着力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厅领导班子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受到谢伏瞻省长和省委第二督导组充分肯定。为充分体现教育系统特色,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创造性地推出了《教育厅“四风”查摆三十问》,将“四风”问题具体化,人人“对号入座”,真正达到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的目的。厅党组在全厅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服务广大师生,服务教育教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一满意”活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三服务一满意”活动的意见》,并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向全系统推广。活动期间,高校工委、教育厅制订了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等32项制度。由于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效果良好,省委活动办和第二督导组给予高度评价,在群众评议、评价、评判活动中也得到群众好评。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及时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上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安排部署2013年度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下发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厅党组成员、厅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及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厅长亲自上廉政党课,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向厅党组通报上级机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去年初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配合上级机关和厅有关部门对省管高校和厅属单位2012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责任追究。驻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对有关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开展约谈活动;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开展向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省各高校、各市县教育局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也都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五)认真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全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23件(次),立案688件,结案686件,涉案604人,14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27人,政纪处分136人,双重处分19人,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涉案金额1188.7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20.93万元。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2013年共收到各类控告举报类信件348件,都按照案件管理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理,重点查办了某高校后勤集团违规违纪案,对1名处级和2名科级干部提出了纪律处分建议,按干部管理权限依程序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转变办案理念,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函询、谈话等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对11所高校有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协助检察机关对我省高校系统2011年以来定罪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党政纪处分情况进行了核对,对没有落实处分决定的进行督办。
  省治理办持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对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居高不下、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查办案件不力的部分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有关领导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力度,对国家治理办转办和媒体反映的教育乱收费案件直查快办,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2013年省治理办共收到教育收费信访举报695件,其中全国治理办转来1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1人,清退违规资金1160万元。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创新评议方式方法、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学校行风进一步好转。组织对全省121所学校2012—2013年行风建设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省政府纠风领导小组对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21所本科、26所高职高专和15所省属中职学校作为“2012—2013年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六)加强廉政教育和管理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大力加强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听服刑人员现场说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组织机关干部和省管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承诺活动,督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二是严格治理节日病。及时下发《关于坚决刹住“双节”期间公款送礼受礼歪风的通知》、《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做到“六个严禁”的通知》,狠刹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对“三公经费”支出、举办节会、清理规范公务用车及公务卡使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在全省高校开展了以“清风颂、正气歌”为主题的反腐倡廉网络歌曲(戏曲)征集创作活动、全省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廉洁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开展中小学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了“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组织开展了加强廉政风险防范、高校治理学术腐败等7个专项课题的调查研究,对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五是大力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对厅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评估,出台了《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项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权力。六是实行党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00余条,受理公开申请323人次。制定了《关于开展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工作实施意见》,做好全省权力公开规范运行试点单位相关工作。
  总的看来,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发挥了积极作用。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励精图治,努力奋进,主动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为各项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员干部放松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思想政治素质下滑,有效抵御廉政风险的意识不强;有的党组织积极履行和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单位“一把手”以业务繁忙为借口、不重视甚至忽视反腐倡廉工作,对干部管理不够;个别单位领导班子软弱涣散、纪律松驰、党内监督弱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些单位不良作风积习较深,“四风”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和学校截留教育经费、骗取国家教育资金、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不正之风依然严重;有些教师违背职业道德、学术不端、诚信缺失;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高校“一把手”贪腐案件影响恶劣;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识不到位,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地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明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思路、新要求,牢固树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坚决落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创新。各级各高校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组织、宣传、统战、教学、科研、财务、行政管理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落实,执好纪,问好责,加强监督检查。高校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倒查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学校,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纪律检查机制创新。纪委的监督责任,体现在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落实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各高校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转办的举报件要及时查处,对于不认真查办、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施高校纪委书记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建立省管高校、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向省高校纪工委、驻厅纪检组定期述职和约谈制度。各高校要结合大学章程建设,明晰纪检监察机构职责任务,落实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强化细化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健全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配备,支持其依纪依法发挥监督作用。
  (二)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的是铁的纪律。严明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整风肃纪。
  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领导班子涣散、纪律松驰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章和廉政准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组织之外。要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干部人事部门、宣传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铁面执纪,严把纪律关,使纪律刚性运行,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坚决纠正“四风”,加强改进作风常态化建设。跟踪督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深化活动成果,服务指导、认真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落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持以上带下,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从紧从严,持之以恒。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培训学习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明察暗访频率,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
  坚决从严管理干部。完善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任期审计制度、专项审计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纠正违规招生问题。采取严格有效措施,防止考试作弊、弄虚作假以及招生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问题,坚决维护教育公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招生承诺制,严禁违规“点招”;进一步完善艺术、体育类招生监管措施,对自主招生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工作,坚决制止有偿招生、抢拉生源等不正当招生行为,严肃查处买卖生源、重复注册、虚假注册学籍等行为;认真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招生秩序,严惩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纠正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改革要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抓紧从根本上破解择校难题;围绕“一科一辅”,细化教辅材料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集中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治理,禁止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加强对教育惠民资金的监督,对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教育惠民资金的,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纠正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做好制度的衔接与配套,强化高校科研经费公共属性,强化项目承担高校法人职责,优化科研经费使用方向,加强纪律约束和经费核算,促进规范化管理。加强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加强对高等学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治理贪污挪用科研经费问题。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回避、决不姑息。
  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健全案件查办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科技管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办案合力。加强省管高校案件查办工作,协同省纪委有关处室建立省管高校办案协作组,查处省管高校中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建立省管高校办案人才库,有效整合办案力量;适时举办高校办案人员专业培训班。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录取学生、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线索管理,严明审查纪律。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5类标准,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转变信访举报办理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界定和落实受理范围,重点处理好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对已经或者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以及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明确另属范围,不予受理,视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和震慑效应。坚持澄清事实、扶正祛邪,对来信来访已经查实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举报问题情况不实的,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通过核查事实树立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及时准确掌握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领域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搞好警示教育,防止屡查屡犯。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紧紧抓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机遇,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改革举措,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抓好省委、教育部《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制定高校工委、教育厅实施方案,抓好责任分解、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各高校党委要抓好上级机关规划落实工作,制定实施措施,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在各项改革举措中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各级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深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突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持续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发挥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手机报、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引导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按照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要求,着力构建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围绕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新型关系,推进管办评分离,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完善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制度管用、预警及时、防范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高校要积极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正确处理高校党委、行政、学术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优化权力配置,形成科学管用的内控机制。积极开展大学章程廉洁性制度评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行政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理顺高校资产管理关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借改革之机侵吞国有资产、牟取私利。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人才优势,组织和引导高校廉政研究机构抓住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前瞻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工作实施意见》,促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行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权力清单制度。各级教育部门特别是教育厅机关各处室,要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各级各类学校要公开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信息。高校要加强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境)、财务、招生、学生就业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
  三、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要深刻领会反腐败斗争体制机制创新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切实转变作风,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转变职能,理清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定位,分清责任,突出主业;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的核心要求,就是要全面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都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真正把心思集中到主业上,把精力凝聚到落实中心任务上,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转变方式,强化监督。要摒弃惯性思维,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使监督检查方式由重对事向重对人、由包办代替向监督问责、由单打一向善借力、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由惩于已然向治于未然、由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三)改进作风,树立形象。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重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增强使命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要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不辱使命,敢于担当,勇于进取,铁面无私,真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争创一流业绩。
  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其开展好工作创造条件。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改革创新的精神,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附件3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常抓不懈
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任锋
  (2014年3月18日)
  

同志们: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廉政建设、推动行风根本好转的重要举措。刚才,功勋同志对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清孟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治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徐济超副省长亲自安排工作,批办督查案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地各学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专项治理持续深化。补课乱收费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坚持把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组织了6个督查组,对281所中小学假期补课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对组织学生提前开学、集体补课的学校,依规给予了严肃处理。加大对在职教师参与补课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证属实的,一律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对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在全省进行了通报。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治理初见成效。制定治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治理重点,对“以钱择校、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乱象进行重点治理。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逐步实施,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与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得到遏制。教辅材料散滥治理效果明显。围绕“数量可控、质量提升、规范有序、负担减轻”的要求,按照“省级评议、市级推荐、坚持三限(限种类、限数量、限学科)、学生自愿”的原则,完成了2012-2013学年和2013-2014学年教辅材料评议审查推荐工作,开展了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教辅种类繁杂、质量良莠不齐、选用无序混乱等情况得到了有效改善,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
  (二)办学收费行为逐步规范。规范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教育行政部门一次性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三限”政策,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目招录学生,严禁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巩固义务教育和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对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核检查,一校一表上报清理规范情况,逐校进行验收把关。认真执行公示制度。教育厅公布了我省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各学校设置了长期、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了面向全社会的举报机制,将省治理办、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省治理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省辖市、县(市、区)层层组织了专项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结合民主评议学校行风督导检查,对全省121所本科、高职高专和省属中职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规范收费项目。结合我省现有教育收费项目的实际情况,会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取消了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费、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费、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费三个收费项目,对有政策依据的54项收费项目予以保留。
  (三)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实行通报约谈制度。7月初,省治理办对上半年全省教育乱收费案件进行整理分析,印发了《河南省2013年上半年教育乱收费案件情况通报》。约谈了4个省辖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促进了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下半年教育收费信访举报数量有了明显下降。认真查处违规案件。去年省治理办共收到教育收费信访举报695件,其中全国治理办转来118件。从举报种类上看,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在补课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和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三个方面。全年党政纪处分141人,清退违规资金1160余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择校乱收费形式更加隐蔽,补课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屡禁不止;少数单位办学行为不规范,乱招生、乱办班等情况时有发生;部分教师师德不正,私自办班收费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监管不严,治理虚报冒领、挪用克扣民生资金措施不力,等等。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入推进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完善责任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加大办案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的治理。涉及补课乱收费的信访举报连续多年居高不下,集中表现为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外兼职补课、以升学为目的的集体补课及乱收费行为。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作为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监管。中小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对教师答疑辅导作出科学安排,主动化解学生补课需求。严禁随意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严禁违规减少体育课、艺术课、综合社会实践课教学内容,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要重拳治理补课乱收费问题,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违规学校,取消荣誉称号和评优资格,追究校长责任;对违规教师,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坚决遏制补课乱收费的蔓延势头。
  (二)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的治理。继续深化教育乱收费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下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难题。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集中精力攻克难点。不准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收费,坚决制止“以钱择校”行为;不准以任何形式考试选拔学生,坚决制止“以分择校”行为;不准在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坚决制止“以权择校”行为。要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局长、学校校长工作考核的关键指标,确保实现2014年秋季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0%以上。要切实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顽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正、过程透明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工作机制。坚决纠正追求利益、忽视质量、以权谋私、干预评议选用等行为,严禁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教辅材料,严禁在评议目录外订购教辅材料,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查处评议、推荐、选用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认真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普通高中经费投入,适时出台提高收费标准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逐步取消高中择校招生。加强高中涉外办学行为规范和监管,切实贯彻教育部即将下发的《关于普通高中涉外办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行为监管,推动高中涉外办学工作健康发展。要全面清理教育收费项目。与现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要尽快废止或修订,不得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不得违规制定收费标准。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要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的治理。落实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确保民生资金安全有效,惠及广大学生。要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为重点,加强涉及教育的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资金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坚持阳光操作,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为民生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要加快建设涵盖学前至研究生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建立电子政务监察平台。要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为契机,集中开展学生信息核查,挤压统计“水分”,使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深、查透、查实,从严问责并上追一级,查处结果公开通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孩子身上,让那些从孩子身上“捞钱”的人身败名裂,让民生资金真正成为“高压线”。
  (四)加强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针对师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工作,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在教师节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教师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宴请娱乐等行为,坚决刹住送礼收礼不正之风。严禁学校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要求、默许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学校、教师承担的任何费用。坚决消除课题论文评审、职称评定、学术组织评选过程中的腐败现象,严肃查处“三评”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损害公平公正的行为。加强教师兼职行为的监管,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逐步规范高校教师兼职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败坏行为零容忍。
  (五)加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治理。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把治理工作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制度,形成压力传导、责任传递机制,把治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要自觉承担起治理工作的责任,及时部署,主动跟进,严格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坚决纠正问题,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能“重审批、轻监管”、“重发展、轻治理”。治理工作部门要完善签订治理工作责任书制度,坚持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公开通报和约谈等机制,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完善治理工作体制,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继续组织开展教育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指标体系,加强结果运用,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督促监管不到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推动教育行风持续好转。
                                                                              (消息来源: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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