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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14年高考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4-06-03 已有人浏览

    考前,考生应劳逸结合,放松心情,注意饮食安全,保持良好状态,准备好考试用品和相关证件,考前一天持准考证察看考点、考场。切记:考试时不要把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带入考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属考试违纪行为,而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属考试作弊行为。考点没有保管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的义务。考场都配备挂钟,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时间信号为准。
  
  在考试中要利用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具体做法是:考生进入考场时,在考场门口的课桌上放置有身份验证终端设备,考生坐在椅子上,用高考报名时采集过指纹信息的手指(准考证上有提示)指肚部位按压指纹采集窗录入指纹进行比对,如读取的指纹信息与事先存储的信息匹配,则验证通过,设备进入拍照界面,考生面部正对摄像头,监考员点击按钮对考生进行拍照。之后,考生对号入座。如第一次指纹采集不成功或验证未通过,则用同一手指进行第二次采集,每个考生最多可连续采集三次。如三次验证均未通过,由监考员核对无误后,输入考生座号进行拍照,拍照后考生入座。对验证后因故离场的考生,再次入场时须重新进行身份验证和携带物品检查。实行入场身份验证的目的是防范考试舞弊, 给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不影响正常考试。请广大考生平静对待,主动搞好配合。
  
  我省使用教育部命制的新课标试题,有关课目设置有选考题。答题前,考生要仔细阅读答卷上的注意事项,严格按要求答题。
  
  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通报其所在高校根据校规作出处理;对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县(市、区)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所有在考试过程和在招生其他环节的违规行为,均载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同时,提醒广大考生,我省高考考点全部设在标准化考场内,届时将开启视频监控和网上巡视系统。希望广大考生牢固树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侥幸心理,打消作弊念头。如果置考纪于不顾,不仅难以得逞,还将付出沉重代价。

(消息来源: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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