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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4-07-05 已有人浏览

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9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优化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提高青年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青年教师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专门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和载体,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完善选聘优秀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班主任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把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融入青年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和奖惩制度。青年教师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二、严格青年教师选聘制度。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内严格教师资格标准,公开招聘教师,提高青年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完善符合不同学科专业、不同岗位特点的分类招聘办法。优化教师学缘结构,鼓励高等学校逐步提高新聘教师具有校外学习工作经历的比例。按照“按需引进、突出重点”的原则,面向国内外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及博士后流动站等机构引进具备较高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特别是加大引进具有海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青年教师的力度。到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基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
  三、培养造就青年学术英才。依托国家“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制度”等高层次人才项目,着力引进学术大师和优秀青年学科带头人。大力培养青年学术英才,持续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加大对自然科学35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40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依托重点学科、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培养3500名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视野宽阔、发展潜力大的青年骨干教师。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培养拔尖人才平台作用,支持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哲学社会科学建设。
  四、建立健全青年教师成长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完善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的制度,建设300个优秀教学团队和300个科技创新团队,形成“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教师”或“专业带头人+技术骨干+青年教师”的人才队伍组织模式。建立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学科和实验室、重要学术活动、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应吸纳青年教师参与,搭建青年教师成长的平台,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启动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计划,建设30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开展教师培训、产学交流、教学研究、教学咨询、评估管理以及职业发展咨询等,帮助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加强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建立健全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每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创新教学技能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等活动,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实践,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以及在职研修等,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教师培训学分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评先表优的必备条件,促进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
  六、加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完善国家、省、校三级青年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制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明确“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范围、条件和程序,完善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支持高等职业院校聘任一批企事业单位一线优秀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七、加强青年教师国际交流。积极拓宽渠道,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和国家留学基金河南省地方项目,扩大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选派规模,发挥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平台作用,支持青年教师赴海外进修深造,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各高等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青年专家学者来豫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
  八、建立健全青年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符合青年教师特点的用人机制,完善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破格聘用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教师,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深化高等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体现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教师分配激励机制,保障青年教师合法权益。规范教师校外兼职行为,激励青年教师将主要精力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表彰奖励在教学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名师。完善青年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其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决策和管理。依法保障民办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在培养培训、表彰奖励、教学科研项目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权利。高等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青年教师妥善解决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困难,解除青年教师后顾之忧。
  九、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把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好。高等学校要建立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门政策措施和建设规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人才工作管理水平。把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高等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高等学校按照不同层次和规模情况,统筹公用经费和事业收入,保障教师培训经费需要。要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3日

(消息来源: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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