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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发布日期: 2016-12-12 已有人浏览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和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我厅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9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高校、教师、学生各方面的优势,通过市场引导、组织推动、政策扶持、社会支持,促进“四位一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完善,结合“互联网+”新业态的形成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努力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二、推荐对象

    推荐项目需为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在河南省范围内创办的创新创业项目。推荐项目要具有创业融资需求、且具有一定成长潜力,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省重点产业结构发展和调整方向,能代表本地区和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对全省三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项目的持续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

    (三)要与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紧密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着重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硕、博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

    (四)项目要有高校教师参与并能承担创新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职责;

    (五)创业者必须有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30%的自筹资金;

    (六)项目申报高校和地方要有政策、技术、资金、场地等方面的配套扶持;

    (七)优先考虑能够吸引利用社会资金和学校配套资金的项目;

    (八)已获得省有关部门资金扶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推荐。

    三、主要程序

    (一)项目申报

    1.校内申报。各高校组织成功创新创业的在校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填写《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附申请人(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新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情况、股权结构及证明材料(如股权证明、章程等)等材料。已经工商注册的项目需提交由工商部门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学校推荐。各高校自行组织项目推荐专家组,对学生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认真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真正遴选出成长性好的项目并出具专家推荐意见,在校内公示后上报。

    3.推荐数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和“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原河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推荐项目不超过15个,其他高校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

    (二)项目评审

    结合高校推荐项目情况,组织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投资专家、高校有关专家等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项目论证。

    1.书面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各个项目填报的《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进行书面材料论证,最终确定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下一轮的评审程序。

    2.现场评审。进入该阶段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要进行现场PPT展示(5分钟),并结合评审专家组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5分钟)。项目推荐单位要组织专人带队,项目指导老师、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参加路演。

    (三)资金扶持

    经过专家论证遴选出的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对于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将优先入驻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

    (四)组织管理

    主管高校要与项目申报者签订项目任务书,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培训等方面。主管高校负责对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督促创新创业大学生按规定用途使用扶持资金;项目指导老师要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加强创业辅导和孵化培育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对弄虚作假、套取扶持资金的,对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下拨资金,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属于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主要负责部门,并广泛组织学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在学生申报的基础上,各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最终确定推荐的项目,学校给予的技术、资金、场地等配套扶持要有学校正式文件;地方给予的政策、资金、场地等配套扶持要有正式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

    (二)扶持项目要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每年向主管高校报送经营报告(总资产、估值、员工人数、销售收入及利润变化情况),以便掌握企业发展情况。

    (三)各高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附件2),在确保申报项目真实有效的情况下于12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连同项目申报、高校和地方配套扶持等相关文件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厅学生处。

    (四)为了全面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导资金使用情况,我厅将对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度引导资金扶持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各相关高校所涉及项目要按照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导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相关要求(附件3),形成总结报告,经主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23日前报送我厅学生处。

    联系人:马旭晖、杨 

    联系电话:0371-65795552

    电子邮箱:hnbys202@163.com

    报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6608

河南省教育厅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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