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竞争力,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吸引和遴选更多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队伍,迅速提升重点学科(专业)实力,根据《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特聘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1.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特聘专家(1名)
2. 酒店管理专业特聘专家(1名)
3. 护理专业特聘专家(1名)
二、任职方式及年限:
1.任职方式为专职或兼职。
2.特聘岗位属流动岗位,任期二年。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按规定程序定期评审确认。
三、特聘岗位职责:
1. 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
2.主持省、市级重要科研项目研究。
3.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4. 带领本学科赶超省内高校或全国同类高校先进水平。
5. 负责指导青年教师。
6.完成《郑州地方高校特聘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四、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招聘条件
1.专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及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
(3)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5)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及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授或研究员职称。
(3)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4)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6)每年在兼职岗位工作不少于3个月。
五、特聘高层次人才待遇
1. 特聘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享受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原有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
2. 专职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16000元/年,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10000/年,由市级专项资金支付总额的50%,学校支付总额的50%。
3. 聘期内学校为特聘高层次人才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六、特聘高层次人才聘任程序
1.对获准设置的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学校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选。教务处、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受理校内外的报名申请。
2.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我校特聘岗位设置情况,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特聘高层次人才候选人推荐表》,提供本人工作、学习简历,代表性成果,开展工作的计划,需要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等。
3.设岗学校组织三名或三名以上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提出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及学校意见。
4.学校特聘岗位评审委员会根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5.校长办公会根据特聘岗位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对候选人进行审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6.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规定聘期、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任期内应履行的职责和任期责任目标。特聘岗位聘期为二年,采取分段聘任办法,首次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的,续聘一年。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动解除。在聘期内做出重大成就的受聘人员,学校将另行奖励。
七、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特聘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
2.特聘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特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遴选,提出初选意见,并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内的考核管理。
此工作意见中未尽事项,按《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报名地点:郑州华信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阎喜亮
联系电话:62632805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